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一周 · 研析


大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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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熊攀:关于未出资或抽逃出资下股东除权法律问题的分析——兼评《公司法》二次审议稿新规

在公司设立和存续过程中,股东出资是公司财产的重要来源,构成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基础,也是公司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进而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股东出资的方式、数额及期限等属于股东可自由约定的内容,但股东需及时、足额缴纳出资,且不得抽逃出资。股东逾期未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或返还;已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股东还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以下简称“旧17条”)还提供了一条解除股东资格的路径以应对和解决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问题。而且公司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还专设第五十一条(以下简称“新51条”)规定了股东丧失未缴纳出资股权问题。为了讨论方便,笔者将股东资格解除(亦称“除名”)和股东丧失未缴纳出资股权的情形合称为股东除权。本文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及案例就未出资或抽逃出资下股东除权法律问题予以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2. 朱兰春:诉讼文书中的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法官思维与律师实务系列对谈之五

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专题对话已经进行了四个专题,由宏观理念到微观操作,得到了诸多法律人的关注和反馈。今天继续这个话题,并由庭审中的言辞沟通,转入到诉讼文书的书面表达。

3. 李潇漪等:房产不同传承方式的税费、手续、风险对比

《中国财富报告2022》显示,以房地产为主的实物资产在中国家庭总资产中占比69.3%。房产传承时不仅要考虑税费成本和手续繁琐程度,还要考虑继受房产的子女的离婚分割或过世再继承、房产持有人债务风险、房产控制权风险等问题。生前传承的方式有赠与、信托等,生后传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同地方/类型房产也存在手续和税费差异,本文以住宅房产为例。

4. 马宏伟:透过首例ABS欺诈发行案看中介机构的证券合规风险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资产支持证券(ABS)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突破性地将案涉ABS纳入2014年《证券法》规制范围,明确专业投资者注意义务不必然免除侵权人责任,依法判决原始权益人承担合计5.6亿赔偿责任,并依据各中介机构过错形态,要求券商、管理人、律所、评估机构分别承担前述债务100%、30%、10%、10%的连带赔偿责任。


该案首次支持ABS证券属性,涉及基础资产及原始权益人双重虚假认定,定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过失的考量等诸多新颖、疑难问题,具有一定前瞻性。而结合事件背景,本案更是一起典型的剑指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范例,与证券强监管态势下要求“压实看门人责任”的趋势不谋而合。本文通过对首例ABS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的解读,分析探讨中介机构在证券服务中的系列合规风险。

5. 杜珠联等:香港最新虚拟资产交易提供者发牌制度正式生效

经过多轮的讨论及咨询,最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正式生效,反映了政府、监管机构、业界和相关人士就促进香港加密货币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共同努力。在新制度下,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积极地向香港投资者推广其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须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

6. 陈胜等:内地与香港上市公司董事责任比较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应当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第一百八十条明确董监高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勤勉义务则是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本文对法律法规以及自律规范中涉及内地与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责任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做一比较分析。

7.  陈胜:加拿大制裁立法简析

加拿大联邦政府认为:对国家以及非国家个体实施制裁是国际社会维护和平安全以及加拿大执行国际规范和法律的重要工具。加拿大议会通过颁布以下三部立法实施制裁:(一)《联合国法》,(二)《特别经济措施法》,(三)《外国腐败官员受害人正义法》。以上的三部制裁法均由加拿大外交部部长负责管理,并由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和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负责调查及执行。所有加拿大境内人员以及境外加拿大公民和单位都必须遵守制裁法规,否则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加拿大的制裁形式一共有以下几种:贸易制裁、交易制裁、金融制裁、移民制裁、飞机方面制裁、船只方面制裁及技术援助制裁。

8. 隋海旭: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如何寻求著作权法的保护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收获》杂志周年庆典活动上说,自己想为余华写篇颁奖词苦想好几天写不出,于是用ChatGPT输入“活着”“拔牙”和“文城”,然后瞬间生成了一篇莎士比亚风格的、一千多字的赞语,那么这篇文笔优美的颁奖词有著作权吗?莫言可以将其署名为自己的作品吗?一家咖啡店老板为了给店面制作宣传图,使用Midjourney让其在店内实拍图的基础上按照老板个人对元素组合、色彩喜好和视觉效果的要求,生成一张制作咖啡的图片,这张图片有著作权吗?属于美术作品吗?其他人可以不经咖啡店老板的同意使用这张图片吗? 


要回答前述一系列问题,就需要探讨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法保护问题。判断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是否体现了人的独创性,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不同于其他作品,亦不应仅从外观判断作为同一作品类型进行保护,现阶段可以将人工智能生成物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而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使用者作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创作主体符合作者身份并享有相关权利,同时我们应探索其他与保护现有作品类型相区分的保护模式

9 .  邓志松:格式条款被规制,“最终解释权”受重罚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解析

长期以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已经成为市场和法治的重大命题,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面临各方面挑战。其中,商家在格式条款中约定其享有“最终解释权”或“单方解释权”而引发大量纠纷,一直是消费者保护领域的热点话题。“最终解释权”常被认为是商业活动中的“霸王条款”,通常出现的场景包括商家的宣传推广活动,例如“6·18”促销活动规则中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以及与消费者订立的各类购卡协议,例如规定商家具有使用规则“单方解释权”的会员卡等。此类条款不仅效力存疑,更面临着因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在激发消费潜力、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5月18日公布《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通过设置行政责任的方式,规范了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当行为。相较先前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办法》将经营者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上限从三万元提高到十万元,并明确禁止格式条款中“最终解释权”条款的使用。本文将从“最终解释权”立法沿革、《办法》内容、相关司法判例三个方面进行梳理介绍。

10. 朱兰春:民商事案件法律思维的解构与重构

今天分享的题目,是我反复琢磨思考以后提炼出来的,这个题目跟我的个人经历有关。到明年,我从事律师工作就满30年了。近30年中,我有11年时间是在撰写博士论文,直到第12年才出版,迄今已经出了三个版本。博士论文的核心内容,就是我今天讲的这个主题。职业生涯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投身在这个领域,所以,这方面有一定的发言权。


这么多年来,我深刻地感觉到,无论是国家的法治环境,还是律师群体与法官群体的思维方式,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迁。有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我最近和李志刚老师在进行律师思维和法官思维的对话,已经进行到了第五部分。李志刚老师此前是最高法院民二庭的资深法官,现在是大学教授。他认为对法官思维的研究,应该从内部和外部的结合中,尤其是两大法律群体之间的互通中来进行研究。我们的系列对话,是彼此认知与思维的不断交流、激荡与互鉴,也引起法律界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