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律师为兴业银行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和发行人发行的“兴银2015年第三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于2015年7月24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总规模82.912亿元。投标倍数1.73倍,其中,优先A1档发行利率2.95%,优先A2档发行利率3.1%,优先A3档发行利率3.2%,优先A4档发行利率3.5%,优先B档发行利率4.18%。

        该期产品设计为市场首单超短期、按月兑付的CLO的产品,不但丰富了证券化市场产品结构类型,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手段。同时,本期产品也是中国证券化试点10年以来首次QFII投资中国CLO成品的成功案例。

        大成总部金融部高级合伙人刘海屏律师、高级合伙人刘菲律师、二级合伙人董婉律师凭借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团队成员还包括韩涛、郭文敏、李想、向发友、陈晓榕、杨娅妮、张芃、贺欣、童佳丽、毕岚、虞春艳、黄颖等。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2014年,兴业银行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稳居全球银行50强(英国《银行家》杂志排名)、世界企业500强(美国《财富》杂志排名)和全球上市企业200强(美国《福布斯》杂志排名)行列。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行、最佳战略创新银行、最佳绿色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普惠金融实践最佳银行、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中国最佳雇主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