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的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东海租赁”)首单租金债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兴证资管--东海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47亿元。本项目是山东省东营市首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山东省内首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
大成总部金融部高级合伙人刘海屏律师、高级合伙人刘菲律师、二级合伙人董婉律师及团队成员韩涛律师、郭文敏律师、向发友律师及律师助理陈晓榕凭借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东海租赁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山东省商务厅批准的由香港大海实业有限公司与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东营市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东海租赁一期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新的融资渠道,实现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企业优化资产结构,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