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鼎耀华”)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核准,成为拥有独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一。这是继大成律师成功为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内的多家客户申请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后,再次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专项法律顾问成功为其申请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唐鼎耀华于2013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均拥有10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和多年财富管理经验;公司股东及管理团队力求打造中国一流的基金销售机构,秉持“客户独立,精益求精”的理念,将“认真负责,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一贯准则,注重加强和基金公司、知名券商的广泛合作,在充分了解基金公司、券商的投研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三级风控体系筛选产品,并致力于通过全面的资产配置方案,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本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由大成总部与分所的合伙人刘世杰、岑俊杰、朱坤建、项武君等律师共同完成。同时,唐鼎耀华将继续携手大成律师的客户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提升自身金融服务品质、打造核心竞争力,为更多高净值人群实现财富目标和财富规划,这也将进一步提升大成律师在财富管理法律服务方面的深度与广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是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基金销售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的资格,负责包括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