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忠德与艾佐之彼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Michael ZIBI举行了会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宛林(艾佐之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会谈。
双方就落实《机构合作协议》的具体事宜取得了如下一致意见:
一、艾佐之彼律师事务所整建制(含分支机构)成为大成全球化法律服务网络成员。
二、双方互派首席代表,负责联络、处理日常合作事务;双方确定专人在首席代表指导下,联系和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在各自的网站上链接对方网站。
四、大成律师事务所同意授权艾佐之彼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的律师进入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享该系统资源,并在该系统开设“大成(巴黎)律师事务所(即艾佐之彼律师事务所)园地”,自主介绍该所及其所属律师的情况。
五、双方合伙人和律师可通过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直接对话和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