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客户以EPC总包模式在南亚某国建设电站,合同执行中,业主分四次恶意索兑大成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金额约10亿元人民币的共12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受客户委托,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江荣卿、济南分所程真律师、青岛分所张洪涛律师及张艳娜律师组成团队,协调大成资源,在15天内,成功向管辖法院申请止付令,阻止保函开立银行向业主付款,保护了客户的重大资产安全,为客户依照与业主合同仲裁条款提起国际仲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是迄今为止可公开查询的我国涉案金额最大的涉外独立保函止付案,亦是江荣卿律师受邀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独立保函审判指导意见起草小组外部专家,作为中国涉利比亚保函处理小组独任律师和代理巴基斯坦GCL水泥生产线保函止付案后在独立保函实践领域的又一重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