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北京法学会联手大成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金融严监管下的争议解决之道——“金融创新”中的风险应对》高端讲坛

       2018年7月7日,由北京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金融严监管下的争议解决之道——“金融创新”中的风险应对》高端讲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作为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成立后首次举办的大型活动,主办方请到了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专家亲临现场授课,活动也吸引了260多位来自38个城市的大成律师及客户和媒体嘉宾参与。

       活动由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理事李涛律师主持,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江涛律师进行欢迎致辞。

       李涛律师表示,近年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外汇局等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发布了一系列规范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对统一监管标准、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平市场进入等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正式开启了金融行业的“严监管”时代。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理事李涛律师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在读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的马江涛律师表示:

       在金融严监管的市场形势下,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应该加强在金融领域内进行专注且深入的研究和学习,既要紧密围绕争端解决领域,同时要紧贴金融监管的主题,积极参与“有质量、有态度、有深度”的培训活动,深入探讨金融严监管下的争议解决之道。持续努力践行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法律技术的纯熟化、法律理念的钻研化,将两种业务形式有机结合,才能有效的拓宽市场,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专业化定制服务。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江涛律师

       活动中,与会专家表示,金融行业进入“严监管”时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并没有否定金融创新,但未来金融创新更强调依法合规,避免一些规避监管的“伪创新”。

       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昊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现在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就是将传统的金融交易加了互联网的帽子,跟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有很大差距。从这个角度来讲,像P2P、网络众筹,甚至一些第三方交易工具等,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未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的金融科技才是真正的金融创新方向。

       李昊教授谈到,现在金融市场出现了一些混乱的金融现象,包括P2P的跑路、小额信贷机构违规,以及近期投资者谈论的“割韭菜”行为,在这个背景下谈严监管,就是为了避免金融出现系统性风险。

       李昊教授指出,金融领域的严监管风暴已经到来,行政部门将加强穿透式监管,金融审判工作不断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同时出台了大量的规范,未来在法律法规上金融监管也会不断强化。

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昊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从趋势分析角度进行了主题演讲,将当前的金融创新归纳为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创新等类别。卜祥瑞表示,近年来金融业务逐渐多元化、信息化,金融创新越发重要,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金融乱象。金融业不乏“伪创新”现象,如资金空转、层层嵌套,利用资管计划进行套利等,有些模式就是在规避监管。

       卜祥瑞先生表示,金融监管逐渐制度化,现在更加强调依法监管,更多的是通过制定办法、法律法规来解决金融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未来,制度化会成为金融监管的一个特色。“就金融创新来说,未来要坚持以风险化解为核心,坚持依法合规的创新。”卜祥瑞强调。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进行了《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与金融争议仲裁案件的裁判思维》的主题演讲,结合近期贸仲受理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案件,分析了仲裁庭裁判金融案件方面所体现的思维特点。近些年来,投融资违约事件呈爆发式增长,原因客观上包括金融市场业务量比较大,创新产品类别比较多,商业主体多、边界不清,里边的交易链条比较长,融资成本比较高,经济形势也不好,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足,风险意识也欠缺,投资文化还没有很好的建立,监管也存在着不足和不当的问题。

       赵健院长表示,涉及到仲裁类的裁判思维,从之前的法院裁判看金融案件主旨还是鼓励创新的。在目前新的形势下,某种程度上是在向严格监管这方面转向。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庭,在裁判案件的时候,从目前来看还是比较鼓励创新,比较尊重市场的交易逻辑,尊重了司法自治的精神,尊重了商人的创新精神,在看得见、看不见的手平衡之间更加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的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海权进行了《金融创新中的争端解决的政策》的主题演讲。林海权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长期从事商事审判、金融审判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起草工作。

       林海权研究员强调,法院主要职责还是依法审理案件,尽管金融创新非常快,但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之下,解决大部分金融纠纷案件是没有问题的,法院的裁量空间是有限的,政策制定空间也是有限的。对于金融纠纷案件,从司法角度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金融交易行为定性、金融效益认定以及金融交易行为效果的处理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海权

       本次活动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肯定。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金融严监管与法律合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严监管并不是打击创新,而是要在法律规定的底线范围内,有效地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金融严监管态势之下,一切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概念化、泡沫化的金融创新将无所遁形,由此引发的金融领域争端解决的市场将更加广阔。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应当提升该领域的专业度,契合市场要求,抓住市场机会,通过自身专业能力助力金融机构适应从严监管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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