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协办的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6月2日至3日,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协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相关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该领域主要学者,以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为期一天半,与会嘉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嘉宾、学者嘉宾、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嘉宾、承办方及会务组嘉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嘉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龙俊,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灯。

       学者嘉宾有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新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永军,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启平,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龙卫球,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屈茂辉,浙江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周江洪,暨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刘颖,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薛军,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教授石佳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常鹏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建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素华,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良国,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昆。

       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嘉宾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一处副处长陈亮宇。

       承办方及会务组嘉宾有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程啸,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尹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熊丙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财经法学》杂志副主编朱晓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武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殷秋实,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阮神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袁华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秦永慧,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梁兰芝,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李永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刘品,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会员刘芳菲。

       本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总则、分则各章节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详细的讨论。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尹飞教授主持,由四位嘉宾致开幕词。首先,孙宪忠教授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背景,表达了对我国立法发展的期待以及对与会嘉宾的欢迎;随后,石宏副主任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主要变化部分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立法原则,并介绍了有名合同的去留与取舍、民商合一、合同规则的国际化等问题;程啸教授表达了不动产法研究会主办本次研讨会的荣幸;最后,朱春涛院长介绍了怀柔法院,表达了对会议的祝愿。

       2日上午的研讨会由李永军教授主持,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龙俊做了立法介绍,随后,与会嘉宾对第一章至第六章进行了讨论。第一章“一般规定”主要讨论内容包括是否解决婚姻法封闭的问题、债法总则的问题、参照适用、涉他合同、合同定义。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主要讨论内容包括数据电文的界定、网络交易中限制行为能力人问题、身份识别、条文表述。第三章“合同的效力”主要讨论内容为免责条款。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履行条件、前后条款关联问题、代物清偿、情势变更。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主要讨论内容包括债权让与、表见受让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债权登记、代位权与撤销权关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律师、秦永慧律师就情势变更等问题发表意见,引发了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

       2日下午的研讨会由龙卫球教授、赵旭东教授主持,与会嘉宾对第七章至第十三章进行了讨论。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主要讨论内容包括合同解除异议制度、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合同的僵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抵消问题、司法解除权、解除权期间。第八章“违约责任”主要讨论内容包括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调整的必要性、故意或重大过失违约是否应单独规定、商事违约金问题。第九章“买卖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融资租赁、商事交易登记、隐蔽瑕疵合理使用期限制度、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主要讨论内容为措辞问题。第十一章“赠与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不可撤销的情形、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体系安排、借款利率限制。第十三章“保证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自然人保证、分支机构是否可担任保证人、名称是否改为担保合同、措辞问题、结构编排问题。

       3日上午的研讨会由冯果教授、屈茂辉教授主持,与会嘉宾对第十四章至第二十八章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第十四章“租赁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20年最长期限是否合适、租赁占有的公示方法、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动产融资担保体系问题、融资租赁的登记。第十六章“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竞业禁止条款、回购条款。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监理合同的位置、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冲突、开工争议、瑕疵担保、实际施工人责任、与保修期的衔接、合理使用期限的理解、资质、优先权、任意解除权。第十九章“运输合同”无意见。第二十章“技术合同”主要讨论内容为任意解除权。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主要讨论内容为停车场停车的法律性质等。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无意见。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任意解除权、转委托。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任意解除权、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当事人。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主要讨论内容包括中介赔偿责任、积极调查义务、结果导向问题、跳单问题。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主要讨论内容为合伙合同的规范原型。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主要讨论内容包括总则问题与分则问题的界定、不法原因给付的界定、非债清偿与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竞合问题的处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兰芝律师就租赁合同期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发表了意见,秦永慧律师就特许经营合同、行纪合同发表了意见,袁华之律师就特许经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中的十个疑难问题发表了意见。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袁华之律师主持,石宏副主任、尹飞教授致闭幕词。石宏副主任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的成果,介绍了接下来的工作安排,感谢了与会嘉宾的到来与主办方的大力支持,并期望与会嘉宾在会后继续支持立法工作。尹飞教授表达了对与会嘉宾的感谢与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祝愿。

       3日中午12时,本次会议圆满结束。本次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联合了立法机关、学界、司法界、律师界的力量,共同推动了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工作,为编纂一部高质量的中国民法典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多年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各类高等级、高质量的立法活动,并持续保持在专业化方面的投入,业界口碑得到显著提升。2015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成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这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参与并协办本次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创造了条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加强专业化建设,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在线报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参加总人数
参加人一 职务 联系电话
参加人二 职务 联系电话
参加人三 职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