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一周 · 研析




大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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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戴健民:《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通用安全技术规范》——基于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视角

2023年5月5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通用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规范(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指导终端计算机通用安全功能的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价,但是,其对于终端计算机开发者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也有着重要意义。


在行业层面,目前,随着技术的更新换代,我国众多行业均提出要建设新型的生产、运行系统,例如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医疗系统等。这类新型系统的结构更加庞大,需要接入大量终端设备,网络空间更加复杂,针对终端设备,尤其是对终端计算机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对于整个系统的安全防护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层面,出于竞争与知识产权等因素的考量,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对终端工作用途计算机的防护,即“外部防入侵、内部防泄漏”,采取的做法往往是五花八门,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终端计算机安全技术的标准有助于为企业建立体系化的终端防护工作提供指引。


同时,正如《规范(征求意见稿)》所定义,终端计算机是指供个人使用的、能独立进行数据处理及提供网络服务访问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与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在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建设中绕不开的话题。

2. 陈胜: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规范比较分析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已于2023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前身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6月15日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规范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银保监会处罚办法》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统一协调的处罚工作机制,为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证券期货处罚办法》在规章层面制定统一的行政处罚办法,有助于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法制体系。


本文就《银保监会处罚办法》与《证券期货处罚办法》的相关机制与特点进行比较、梳理与分析。

3. 周宇: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法律风险及合规要点

中国国家网信办于2023年4月11日推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生成式AI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其中明确规定“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均适用该办法。该条规定明确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确立了“长臂管辖”规则,将境外主体向境内提供服务情形也纳入适用范围。


与欧盟AI法案不同的是,征求意见稿将监管范围限定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并未禁止某一类型技术的应用,相反的,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四条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技术发展,表明中国保护社会伦理道德秩序和舆论导向,引领新兴技术的价值取向的监管目标。该征求意见稿所展现的监管方式与此前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妙,共同建立了以内容安全和社会影响为监管目标的监管机制,同时,为技术研发和应用预留了政策空间。


我们从该征求意见稿所折射的监管目标和监管尺度出发,总结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国境内应用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监管合规要点。

4. 周亮等:人民币国际化及跨境融资系列文章之五十八——跨境资金池再松绑,跨国公司资金流动更便利

2023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联合发布通知,将持续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具体内容包括整合现有政策要求、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支持跨国公司人民币跨境资金业务以及简化备案审核流程等四个方面。本次跨境资金池政策的升级将降低中资银行境外子行和分行参与跨境资金池业务的门槛,为中资银行内外联动面向跨国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池服务创造更多空间。

5. 张炜:《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及建议

行业协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部分行业协会由于所实施的行为对市场竞争产生了负面影响,而遭到了有关执法机构的查处。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对反垄断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重视,行业协会的此类行为在现实中仍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为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2023年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我们对于其中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予以介绍,并基于我们的实践理解提出了建议,以供参考。

6. 陈晓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点解读及合规建议

在政治理念、法治建设、社会形势的三重要求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具体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新处罚办法》实施后所带来的环境执法方式的转变,更是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提前做好适应与转型的准备,为企业环保合规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本文通过对《新处罚办法》中法律条款变更内容的梳理与归纳,总结出环境执法在处罚依据、调查取证、处罚规定、处罚力度、处罚决定五个方面所展现出的新特征,依此为企业环保合规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旨在加强企业对环保合规的高度重视与严格遵守,引导其在法治轨道上创造经济价值,承担社会责任。

7. 朱兰春:庭审中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对话与契合——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话之三

在这个专题中,我们把目光拉入具体的案件诉讼程序,来观察和思考庭审程序中法官和律师的思维差异。

8. 周瑶等:法律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再平衡:从回购合同的司法审判现状出发

在融资交易中,当事人通常约定债务人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等违约情形出现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其他回购人(通常是债务人的母公司或集团内关联实体)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合同作为主要应用在融资领域的一种创新交易模式,目前中国法律框架下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性和规制,实务中裁判规则也未尽统一。本文立足于本团队在融资领域的相关服务经验,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不同审判观点,对回购合同现阶段不同的司法审判视角进行剖析总结,并根据学理对回购合同的定性提出观点,以期与读者共同探讨。

9. 余力:在对商标恶意注册的强势治理中守住底线、守好商标

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于2021年下半年相继印发,体现出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决策性要求。此后,各地、各行政和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大量文件,从各个方面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的任务部署。


商标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客体之一。维护商标管理秩序,进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维护高质量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但由于在《商标法》律领域依然存在的制度缺陷,使得商标恶意注册等严重扰乱商标管理秩序的问题,尚未能得到有效防范和整治。在上述建设纲要中,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也明确提出了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商标法》的要求。


2023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大量针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条款,以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对此类不当行为进行规制。202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是发布了《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工作方案共分八个部分三十条,从各个领域深化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治理。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商标恶意注册这一商标管理中的顽疾,已经下定了整治的决心。


本文从近来出台的有关商标恶意注册治理的文件中,对法律在这一领域准备落实的新措施和新制度进行分析,并为企业在商业标识注册和使用上提供合规建议,共同做好准备,迎接商标注册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