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一周 · 研析



大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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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静茹:个人信息出境合规实践——《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的适用与解读

2023年2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标准合同办法》中附上了标准合同模版,可以说为个人信息出境合规路径之一的标准合同制度落地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操作规范,补齐了个人信息出境合规路径的最后一条操作规程。


如此前在系列文章第一篇《个人信息出境合规实践——<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认证要求>的适用与解读》中所述,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可遵循三种合规路径,签署标准合同作为其中成本最低、操作流程最简便的一种,可能成为众多有个人信息出境需求的主体的选择。本篇从《标准合同办法》的适用主体、签署标准合同的要求及流程、标准合同模版中的注意要点、签署完成后的合规注意事项等各个角度,为采取标准合同制度作为合规路径的企业提供实践解读。

2. 李洪奇:医药研发合规风险、争议解决和权利保护二十问

今天我们重点探讨的议题,是在总结近几年本人参与完成的药品研发、跨境技术转移实际案例基础上,对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技术合同管理、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临床试验数据保护、跨境交易安排、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责任和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等主要环节的合规要求和风险防范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提炼,概括成20个问题。


严格讲,这些问题应该在项目早期,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 NDA)和意向书签订后,法律尽职调查开始前和过程中重点提出和解决,并将解决方案落实到医药研发和技术转移交易安排与协议条款中。如果忽视或未及时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就可能产生各种法律纠纷,我们针对问题逐个进行了讨论。

3. 朱兰春: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谈之一: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思维

笔者有过多年的法官职业经历,在担任公司法务、公司律师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从当事人及代理人角度的观察,因此,笔者也在思考,法官思维、律师思维,以及法律思维,这三者之间的实然与应然关系。笔者以演讲文章为起点,进行了《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民商事诉讼技术的深度契合与精准对话》的对谈及分析。

4. 朱兰春:最高法院法官群体裁判思维的主要特征

我们要向大法官学习四种意识,向精英法官学习六种思维,我们律师带着这些东西去看裁判文书及办理每一个案件,和我们同行进行交流,和法官进行沟通,和学者进行探讨,客户马上就会知道你一出手就不一样,一开口就把你从芸芸众生中甄别出来,这才是我们做律师应该达到的一个境界、高度和格局,你才有职业的尊荣感、自信感。

5. 朱兰春:如何锻造精准高效的律师思维?

我们学最高法院法官的裁判思维,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还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思维,为了锻造我们思维的精准、高效和有力,能够征服诉讼世界的律师思维。


如何锻造精准高效的律师思维,我只能提自己的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我觉得至少要做到这几点:第一,体系化的知识框架;第二,逻辑化的专业表达;第三,弹性化的思维模式;第四,多样化的身份标签;第五,精细化的人性洞察。

6. 朱兰春:裁判中的法律与常理——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话之二

“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话”的第一个专题对话《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思维》发表后,得到了不少法官、律师的肯定和共鸣,先后通过留言和私信的方式反馈意见。特别是,法律和常理的关系问题,也引发了诸多法官和律师的关注及思考。本篇对《裁判中的法律与常理》进行对谈及分析。

7. 王旭:税收优惠法案正式生效:香港家族办公室的优势和设立流程

5月10日,香港《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由立法会三读通过,《草案》于5月19日正式刊宪生效(信息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其中规定的税务宽减将追溯适用至2022年4月1日,这意味着免税将从2022年4月1日开始计算,同时,家族办公室的架构无论是在修法之前还是在修法之后设立,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草案》的通过意味着香港的家族办公室税收优惠法案正式落地,标志着继新加坡家办后,另一个税收优惠式家族办公室设立地正式诞生。本文围绕五个主题,重点论述香港家族办公室的优势及设立流程。

8. 薛京:FO争夺战——新加坡VS香港家族办公室政策优势比较

家族办公室业务作为财富管理行业“皇冠上的明珠”,是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竞争非常关键的领域之一。近几年随着亚洲家族办公室业务的逐步兴起,香港和新加坡作为亚洲两大金融中心,为吸引亚洲尤其是中国家办客户,竞相制定、推出了一系列家族办公室优惠政策。比如,新加坡早在2019年就出台家族办公室税务豁免政策;与此同时香港也迎头赶上,2021年香港投资推广署成立了全球家族办公室团队,专门为家办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


在这场不见硝烟的“家办争夺战”中,二地纷纷推出颇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对有全球资产配置和管理需求的超高净值客户,就面临选择何地作为家办型资产配置落地的问题。做选择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二地政策的不同,结合家族实际需求,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本文通过比较二地家办政策的不同,以供读者了解、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