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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年专题研究报告系列之二十一: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合规白皮书






30周年专题研究报告项目背景






大成律师事务所已走过30年披荆斩棘的创业征程,在这30年中,我们不断地突破自我,实现标准化、一体化、专业化的发展。值此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30周年之际,为全面展示大成形象,传递大成声音,特精选各专业领域研究报告,于大成所庆月期间每日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一篇,敬请关注。






智能网联汽车,也称自动驾驶汽车。根据工信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2017年)(征求意见稿) 》的定义,“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 XX (人、车、路、云端等) 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作为一种具有科技前沿性的交通工具,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展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丰富的适用场景。在我国,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日渐成熟和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对于交通强国战略发展和智慧交通建设正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累计已有40余个城市开放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应用区域,开放路网超过7000公里,发放测试车辆超过1400台,测试里程超过5000万公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蓝海风起云涌,已有蓬勃发展之势。

从技术水平来看,L3、L4级别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的能力正在日趋成熟,商业化场景也在不断增加。目前,智能网联汽车正式进入上路通行阶段的主要障碍还是来自于立法和监管层面对于新生技术产品的担忧。一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完善速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进度仍有距离;另一方面,执法管理机关在面对人工智能产品大踏步进入道路交通这种关系公共利益且具有高度风险性的行业时,仍然存在心理上的疑虑和制度准备上的不足。这背后反映出的是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范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因此,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合规体系,建设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法律合规护城河,已经成为行业发展共同的期盼。其中,数据安全无疑是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合规建设的重点领域。

智能网联汽车运行过程的本质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工程,自动驾驶系统做出的每一个逻辑决策和驾驶行为背后,都需要完成从数据采集、分析,到应用、存储的完整流程,其产生的庞大数据流,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可以说,数据是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的血液,在车 -路 - 云 - 网交错纵横的电子管道中一刻不停地奔涌。

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之所以成为合规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一是现有合规体系没有足够关注到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的特性。从载体上看,数据信息处理工具既有车载设备,也有路侧设备,既需要实体上的自动驾驶处理系统,也离不开云平台和云计算的贡献;从流程上看,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信息涵盖了从采集、处理到存储、删除完整的生命周期,突破了以往数据保护法对于不同数据处理环节之间的边界。因此,相比于一般意义上的数据信息,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具有复杂性、集成性、综合性的特点。

二是没有建立起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合规体系。目前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保护方向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不统一,存在令出多门,各自为战的特点。相关合规要素尚不健全、合规指标尚不完善、合规体系尚不科学。这一情况极大地影响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高速发展。综上,我们认为,建立一个科学、完备、高效且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数据合规发展体系,不仅对于维护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更能够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整体合规、安全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有鉴于此,本报告在充分考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数据处理流程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未来一个阶段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监管方向,综合全面梳理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处理要求和规范要点,作出具有高度独创性和适用性的合规及法律指引,并就法律层面的重难点环节和高风险事项集中做出合规分析。

特此声明,本报告仅为作者本人自身研究成果,不代表任何组织、机构对于相关政策法规、实践问题的解释或倾向性意见。本报告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且不应被依赖,不应作为据以做出或不做出法律或商业行为的依据。本报告作者不承担由于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本报告或者依赖其任何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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