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81年—1985年 华东政法学院 本科
工作经历
1986年—1988年 南昌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88年—2000年 南昌市人民政府首任法律顾问
2000年—2004年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004年—至 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
198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专业领域
胡律师在二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担任了几十家企业、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办理过数百起非诉讼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业务包括企业改制、公司重组、投资兼并、房地产开发项目纠纷、知识产权、名誉侵权以及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等。在其办理的大量案件中不乏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经办的部分案例有:原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隋某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原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某贪污受贿系列案件;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某受贿系列案件;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系列案件;公安部督办的贵州省欧阳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