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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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
职位: 高级合伙人
邮箱:liang.zhou@dentons.cn
地点:广州
电话:8620-85277014
传真:8620-85277002

教育背景
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香港何君柱、方燕翔律师楼 律师助理

专业领域
周亮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银行与金融、基金、公私合作融资、外商投资及国际性业务。
周亮律师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的经验尤为丰富,带领其团队经办了许多跨境和离岸人民币产品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机构改制项目、收购融资及项目融资。
周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项目结构设计、开展尽职调查、参加谈判、起草项目文件、提供法律分析和意见、办理相关手续等。

周亮律师已为众多境内外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包括:
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桑坦德银行香港分行、JP摩根、汇丰南丰基金、广发银行、广州基金等;
上市公司:Genesis、惠亚集团、康德乐、乐达、高露洁、乐购、三井物产、丽斯卡尔顿、信诚人寿、长兴国际、明珠集团等。

周亮律师参与的重要项目包括:
•  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近10款跨境和离岸人民币产品以及其他金融产品提供设计和合规法律服务。该等产品包括人民币内保外贷、内存外贷、风险参与、委托贷款、海外代付、类担保贷款安排、结构性贷款、预付卡融资安排、人民币延伸性服务等。该等产品对于丰富和深化人民币国际化的内涵具有创新性意义;
•  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跨境贸易融资产品提供合规法律服务,该等产品包括协议付款、人民币协议融资等。该等产品对推动跨境贸易融资途径的多样化及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代表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就其向境内外数十个企业提供融资设计融资方案、审查融资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该等贷款均涉及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资金跨境流动的结构性融资安排。贷款数额合计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  为广州基金委托华宝信托公司、中金公司进行QDII投资提供法律服务,审阅中英文法律文件,并就投资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中信信托发行吉泰建设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上市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珠集团”)参与粤东投资规模最大的PPP项目。该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人民币100亿,明珠集团作为民营投资者与兴宁市政府就兴宁市约1.3万亩的土地的一级开发和部分公共设施建设进行合作。周律师负责该项目的全程谈判、起草审核交易文件、项目公司设立等工作;
•  负责投资额达人民币13亿元的中德绿色燃料合作项目,代表中方参与绿色燃料合作项目的全程谈判,并负责中方搭建境外投资架构和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工作。绿色燃料合作项目涉及境外公司设立、德国业务收购、返程投资等多个环节。该项目为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共同见证下签署的中德10个经济合作协议中唯一一个位于广东的中外合作投资项目;
•  为广州市、惠州市、揭阳市、揭西县、揭东县、惠来县、普宁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佛山市南海区、梅州市大埔县、阳春市、鹤山市、开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5家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周律师在该等项目中协助客户融资的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  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澳门诚兴银行;
•  代表广发银行(包括向美国花旗集团)增发人民币150亿元股份;
•  为美国上市医疗公司康德乐收购境内康维医药连锁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为人民币1.2亿元;
•  代表JP摩根参与其境内交易项目;
•  代表广东省政府参与港珠澳大桥项目;
•  代表世界500强企业三井物产转让和收购境内企业股权;
•  代表汇丰南丰基金收购境内房地产公司。

工作语言
英语/普通话/粤语

社会活动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香港银行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