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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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荃
职位: 律师
邮箱:kunquan.wang@dentons.cn
地点:乌鲁木齐
电话:+86991-4665673
传真:+86991-4889799

教育背景
1989年-1991年 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大专
2000年-2003年 中国政法大学              本科
2003年-2005年 首都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

工作经历
1991年-1993年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经济庭
1993年-1994年  新疆自治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1994年-2007年  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原乌鲁木齐市经济律师事务所)
2007年-2008年  新疆百域君鸿律师事务所
2008年-2010年  新疆文搏律师事务所
2010年-至  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

相关资质
律师资格证
国家注册税务师
市公司独立董事 2002年取得
国家二级律师    2005年取得

专业领域
刑事案件辩护、公司企业内部规范法律服务

工作语言
中文

社会活动
2000年至今,被推荐为乌鲁木齐市青年联合会七届八届九届委员
2000年至2010年3月,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2001年被乌鲁木齐市委聘为“依法治市法制教育讲师团成员”
2003年被乌鲁木齐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聘为“3?15”维权法律专家
2004年被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2004年被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2004年自治区人事厅聘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2004年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
2005年当选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2007年至今,自治区律师协会理事,直属分会副会长
2007年至今,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聘请为特邀检查员
2007年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聘请为“3?15”法律维权专家

代表性学术论文
《论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必要性》2000年发表于新疆律师第3期
《独立董事制度利弊谈》        2003年发表于新疆律师第4期
《试析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  2005年发表于新疆律师第3期
《环境侵权诉讼及对律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005年发表于新疆律师第4期
《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005年发表于新疆律师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