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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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华
职位: 高级合伙人
邮箱:hua.teng@dentons.cn
地点:南宁
电话:13907710401;0771-5511990

教育背景
1984年-1988年 中山大学 法律系 法学专业 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8年-1991年 中山大学 研究生院 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7年5-7月   美国国际法研修中心 进修美国法与国际法

工作经历
1991年8月-1996年8月 广西第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
1996年9月-2010年2月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0年3月至今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相关资质
1989年获得律师资格
1993年获得证券律师资格
1998年获得二级律师职称(副高级)

专业领域
政府法律顾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争议解决

社会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5年1月-2018年1月)
南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5年6月-2018年6月)
贺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10月至今)
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至今)
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至今)

主要业绩
政府和国企法律法务业绩:滕华律师带领团队律师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美亚电力公司在广西的3座水电站项目、广西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出让服务中心、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隆安县人民政府、宾阳县人民政府、藤县人民政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广西外事办公室等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

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从1993年开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的房地产开发商超过30家,提供过全程法律服务的房地产楼盘超过40个,其中商品房项目有:美泉1812、裕丰商场、裕丰大厦、裕丰英伦、桂平裕丰商场、裕丰荔园、阳光新都、阳光新城、香樟林、武鸣财富广场、武鸣恒泰丽园、澳洲丽园、阳光100城市广场、逸园小区、天池山小区、美泉1612小区、柳州阳光100城市广场、平果嘉业小区、田阳荣逸商品房小区等,代理过房地产合同纠纷逾百件。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业绩:滕华律师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近三年带领团队律师办理的建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江西科信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诉南宁衍庆纸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江西科信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诉南宁祈顺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南宁市华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广西国营浪湾华侨农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桂林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诉桂林艾翎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骆昭锦诉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及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等案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宁宇田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合同纠纷案、兴华集团诉隆安华侨区管委会工程结算纠纷案等。滕律师是建设工程团队的核心合伙人和管理人,在重大疑难复杂的工程争议解决方面有特别的心得和优秀的业绩,特别在合同谈判、争议和解、法律关系梳理、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研究方面能力突出。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业绩:从2014年3月起作为项目团队负责人为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4号线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曾任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和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合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在招投标、投融资模式选择以及合同谈判、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PPP业绩:滕律师先后为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来宾园博园PP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受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邀请参加呼和浩特地铁一号钱PPP项目前期方案策划论证会,作为法律专家提出意见;受南宁市财政局委托,担任南宁市河道流域治理PPP项目的法律评审专家,参加物有所值报告评估;2016年7月,受南宁市财政局委托,担任南宁市艺术中心PPP项目法律评审专家,参加该项目物有所值报告评估。2016年,受北海财政局委托,为北海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实施方案及物有所值报告评审提供法律专家意见。2016年被列入广西投资引导基金专家库成员(法律专家)。2017年以法律专家身份为北海某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南宁某内河水域治理PPP项目进行PPP实施方案的评审。

仲裁业绩:滕华律师还担任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多年,以公正原则和认真的态度裁决案件,每年都被指定作为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审理建设工程案件,共审理了数十件建设工程案件,多次被评为优秀仲裁员。2017年,钦州仲裁委员会聘请滕华作为仲裁员,并被指定为首席仲裁员受理数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代表性学术研究
一、出版物
《知识产权判例解析》(参加编写)
《远东律师事务所经典案例》(参加编写)

二、业务文章(部分)
2009年《三十年的几个瞬间——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获得广西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征文一等奖)
2010年《发展中的东盟国际工程及其法律服务》(第三届西部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2010年《国资企业中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优秀论文)
2011年《西部涉外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第四届西部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2013《出口信用保险中信用证止付问题探讨》(兰敬、滕华合著)
2014年《律师为园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思考》(《广西律师》2014年第4期)
2014年应中华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的要求,撰写了《广西律师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几点思考》作为专题报告提交给全国律协
2016年《东盟自贸区建设升级及一带一路给广西律师行业带来的挑战及应对》(《广西律师》2017年第一期)
2016年《商事思维下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兰敬、滕华合著,《法制与经济》2016年第3期)
2017年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法律问题》(提交2017年中国西部律师论坛)
2017年《实际施工人在诉讼中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房建部业务专刊《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案例评析》)
201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须注意时限问题》(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房建部业务专刊《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案例评析》)

个人荣誉
2010-2012、2013-2014 两度被评为南宁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
2010年获评2008-2010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
2011年获评为广西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