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成广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周亮律师协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完成向一境内大型央企提供跨境贷款项目,目前该跨境贷款项目已成功提款10亿元人民币。该跨境贷款项目可能是全国首例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132号文”)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跨境贷款的项目。
在2016年4月29日132号文颁布之前,除了极少数在特殊经济区域的内资企业能向境外银行借用人民币外,内资企业的跨境贷款融资渠道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严格限制。132号文颁布后,内资企业被允许向境外银行融资,但同时存在外汇管理局尚未颁布实施细则、实务操作无先例可循的困难。
本项目的顺利完成,一方面为内资企业打开了跨境融资的大门,标志着实践操作层面上内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本项目能为其他境外银行开展跨境贷款项目提供经验与借鉴。
132号文颁布后,周亮律师及其团队在5月上旬为香港5家银行提供了《境外银行新机遇——跨境融资新政策研读》的132号文专项培训,同时也积极与外汇管理局沟通,为该跨境贷款项目的成功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