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金航汇丰顺利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年6月15日,大成总部合伙人焦理思律师、刘进一律师牵头为北京金航汇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航汇丰”)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审核。

        按照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金航汇丰为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委托焦理思律师和刘进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带领其团队成员陈博建等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查书面材料、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和查询各类数据库等方式对金航汇丰进行了完善细致的核查,完成了尽职调查工作和法律意见书写作。在此基础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得协会审核通过,协助金航汇丰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