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5年第十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95.9965亿元。本期证券分为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2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3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以数量簿记的方式公开发行,发行机构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及税务顾问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国开行作为中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行者,一直保持着市场第一大发行主体地位,自2005年至今已累计发行24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共计2153亿元。
大成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团队为本期证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团队成员还包括殷艳红律师、王云松律师助理和刘佳律师助理。郭庆律师自2004年以来,全程参与了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研究与论证工作,亲历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相关规范文件的出台,并负责完成了多期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