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律师助力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近日,大成上海分所律师成功助力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租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为成功发行“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至第四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吴静静、王汉齐律师,合伙人范建红律师及团队成员姚澄、王凯、刘畅、王崧焱律师作为主要负责律师为上述中票、短融、PPN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受到发行人及其他参与机构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内首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国内目前唯一一家央企投资、拥有航空工业背景的专业租赁公司,主营民用飞机、船舶、机电、运输设备等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

        大成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包括项目尽职调查、发行方案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大债权债务等与发行有关的重大事项全面审核,并全面梳理了发行人境内外受限资产。此外,吴静静、王汉齐、范建红律师还在发行中作为各方机构(包括审计机构、承销商)与发行人的沟通渠道,协调各方进行发行文件的交流、谈判、修改和审核,保障各方高效沟通,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中航租赁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已经分别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并完成了发行。其中,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2015年度第一期至第四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