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1754号《关于核准时空客新传媒(大连)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时空客新传媒(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335;证券简称:时空客)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
时空客本次股票增发由大成总部资本市场部高级合伙人邬丁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签字律师为邬丁律师、李观保律师。
时空客本次定向增发股票为2,020.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5元,拟募集资金6,767.67万元。时空客本次股票定增因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时空客位于大连市高新区,主营业务为基于自有和控制的媒体发布平台,经营广告发布权出售、户外广告发布、DM杂志广告发布、广告策划制作发布及服务和网络推广服务,为客户提供广告策划制作、广告发布和品牌推广等服务。时空客自挂牌以来交易活跃,定增效果良好,已进入新三板成份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