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常发股份成功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近日,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以下简称“常发股份”)于201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张雷律师、团队成员田夏洁律师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提供了包括项目尽职调查、撰写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程专项法律服务,凭借专业的工作能力和态度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