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为先锋国际融资租赁首单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5月19日,由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的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先锋租赁”)首单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民生加银资管先锋租赁1号汇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3亿元 。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顾问王立宏律师、二级合伙人韩静律师、高级律师何玉华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徐宇星律师、孙超律师、吕夏溪、郑文静、童佳丽等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为本项目交易结构提供了多项关键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先锋租赁首单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发行,标志着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企业正在逐步开展多元化的融资实践,尝试创新的结构化融资渠道。
 
      本项目在产品设计方面突出如下特点:信用增级充分,安排了优先A档/优先B档/次级分层、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等增信措施;风险隔离缓释措施完备,包括基础资产的赎回、回收款转付机制、权利完善措施、加速清偿机制等;基础资产优质且高度分散。

      先锋租赁是200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注册的外资租赁企业,股东为中国汽车租赁(香港)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包括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