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大成福州分所张长春律师,接受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省国资公司)的选聘,担任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公司接收与管理政府脱钩企业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规范运行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福建省国资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任务是接收和管理福建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公司以“平稳接收、分类改革、有效经营、科学管理”为工作原则,通过合并重组、划转移交、转让变现、清算注销等改革措施,实现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打造成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重要平台。
福州分所张长春律师团队依托大成福州分所的竞争优势,利用团队长期服务国资系统的丰富经验,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法律服务方案,在众多参选的律所中脱颖而出,获得了福建省国资公司的认可,大成福州分所成功获聘为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