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注册资产支持票据

2013年12月27日,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3]ABN6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该公司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注册。

该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大成南通分所高级合伙人顾迎斌、王念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本次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包括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