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3]PPN376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该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注册。
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陈贵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包括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该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将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