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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tons美国团队代表中国客户获得337案件重大胜诉

        Dentons美国团队在美国联邦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中为一家中国客户取得空前胜利。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公司的律师,我们于2015年2月16日迫使曾指控森麒麟侵权的日本东洋轮胎株式会社签下Covenant Not to Sue (永不起诉保证),承认森麒麟的产品并未侵权,并保证永远不会因此提告。

        2013年8月,东洋轮胎针对主要来自中国的轮胎产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22家轮胎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侵犯其8种不同轮胎花纹设计专利,要求ITC展开所谓的337条款调查。为了避免昂贵的应诉费用,多数被告最终不得不跟东洋轮胎达成和解协议。在其准备的和解协议中,东洋轮胎还迫使这些被告答应不得生产、购买或销售在该337调查案中没有被列为被告的一些产品,其中包括森麒麟的路航品牌CLV6超高性能轮胎。东洋轮胎从来没有在任何行政或司法案件中(包括该337条款调查案)把森麒麟列为被告或者指控路航CLV6轮胎为侵权产品。

        森麒麟对此未予理睬。为了便于更好地市场推广,森麒麟将CLV6花纹整合推出LS588系列产品。然而东洋轮胎却于2014年8月给森麒麟发出警告信,指控CLV6和LS588的胎面设计侵犯东洋的美国设计专利,要求森麒麟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

        面对一些外国公司为了保护其市场份额,频繁指控中国产品侵犯其注册专利,作为民族轮胎品牌的代表森麒麟奋起反击,我们的律师代理森麒麟轮胎(美洲)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向位于洛杉矶的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东洋轮胎滥用专利,要求法院禁止东洋轮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案在中美法律界和轮胎行业引起极大关注。

       经过双方律师激烈交锋100多天,东洋终于在2015年2月16日被迫签下《永不起诉保证》,无条件地承认森麒麟的设计并未侵犯东洋的美国专利。历年来,中国产品在美国屡遭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像森麒麟这样反守为攻并大获全胜,史无前例,是中国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为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实用性范本。

        Dentons的诉讼业务在美国业界享有盛誉。本案的首席律师是洛杉矶办公室合伙人张晋蜀 (John Zhang),他曾在许多重大诉讼案中成功地代表过中国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