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律师代理的集资诈骗案由死刑改判为死缓

        2013年12月15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安中刑一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某某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李某某的亲属慕名找到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志勇律师、张立文律师临危受命,担任李某某二审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张志勇、张立文认真研究案情,认为李某某不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且其家人亲友能够积极退赃,挽回被害人损失;李某某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其没有必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不能成立;一审法院未能正确适用法律量刑,对李某某顶格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属量刑过重。因此,建议二审法院对李某某改判。

        通过激烈的庭审,张志勇律师充分阐述了辩护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张志勇、张立文的辩护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2014)豫法刑一终字第118号刑事判决书,撤销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安中刑一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改判李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