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485号批复核准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7)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中央商务区的国贸中心的拥有者,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于1999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大成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熊舟律师、文彬律师助理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连续多年担任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