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大成合伙人律师尹秀超在“北京智程景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银景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代理被告之一北京银景科技公司,使北京银景科技公司在该纠纷中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11月,尹秀超律师在“北京智程景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等三公司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之一北京银景科技公司的代理律师。
该纠纷涉及机电工程专业,需要律师对机电工程专业有深厚的知识储备。尹秀超律师凭借深厚诉讼法律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掌握的机电工程专业知识,最后使得法院判决委托人与各被告之间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通过意思联络达成了排挤原告公平竞争之意图,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各被告委托人及另二被告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原告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本案三被告不构成串通投标。极大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本案判决后,尹秀超律师也得到委托人的极大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