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中国人寿集团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合作设立100亿元规模的苏州城市建设基金。该基金作为国内首例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形式介入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具有重大创新意义,不仅为地方政府引进大额、长期、稳定的保险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找到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也为数额巨大的保险资金找到了一个长期、低风险的投资方向。
大成作为中国人寿投资该基金的专项法律顾问,由大成高级合伙人、金融部于晖律师牵头,与陈玲玲律师、宋珂律师、李斐律师组成专业团队,全程参与了该基金申报立项、合作谈判及募集、设立的各项工作,为中国人寿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