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结束。本次债券发行由大成合伙人邬丁律师组成专项法律顾问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成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等。
本次债券发行品种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7.95%,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大成担任发行人律师。
本项目由邬丁律师、刘瑞奇律师和许彦伟律师助理共同为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勤勉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地政府机关和客户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