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证券简称:12桂高峰MTN1,证券代码:1282259)成功发行,募资4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98%,7月23日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成担任发行人律师,签字律师为刘承权、彭宋志、黄逸捷。
高峰林场创建于1953年,系国家林业局2011年5月首次评选的“全国十佳林场”之一,在林业及森工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本期中期票据的成功发行,开创了大型国有林场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