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国资委确定2012年将继续聘请大成昆明分所作为云南省国资委的常年法律顾问。
大成昆明分所凭借自身的综合实力,自2010年起,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云南省国资委)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昆明所受聘后即指定高级合伙人李仕勇律师等为云南省国资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协助云南省国资委研究国资监管相关政策及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及其他日常法律顾问工作,较好地满足了云南省国资委对法律事务的需求,得到了云南省国资委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此次续聘,标志着昆明分所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政府和国有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有利于促进其开拓省内国有企业法律服务业务和拓展市场发展空间。
云南省国资委是云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于2004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云南省政府授权对省属重点骨干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下属企业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独资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控股公司,以及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