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助力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

大成成都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张颖律师,合伙人宁雪伶律师,黄露苇律师、陈佳敏律师、周梦婷律师、梁家齐律师等组成的律师团队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投集团”)于2021年10月19日成功发行第二期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票面利率2.70%,期限5年,债项评级为穆迪Baa3,展望为“正面”;惠誉评级BBB,展望为“稳定”。

本次债券发行,高投集团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是高投集团继2018年11月发行3亿美元境外债后,再次在国际资本市场亮相。本次发行国际投资人认购踊跃,全场认购倍数峰值近6倍,并创下全国同评级同期限平台美元债发行利率的最低记录。

本项目团队曾助力高投集团于2018年11月首次成功发行三年期3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在高投集团本次境外发行债券项目中,大成担任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境内主体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境外募集说明书和境外发债交易文件,并出具境内法律意见书。

高投集团本次债券发行由国泰君安(香港)、工银国际、光银国际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由上银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中泰国际、浙商银行(香港分行)、华夏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里昂、交银国际、兴证国际、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中信银行(国际)、民银资本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

截至目前,大成成都办公室服务已成功完成境外发债的项目主要包括: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四川首单美元债发行项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欧元债发行项目(中国西南地区首单欧元债发行项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境外美元债发行项目。大成律师将不断提升在境外债券发行项目中的法律服务水平,力争持续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成功完成境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