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宁德国投MTN001)。
大成福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叶志伟律师、唐凌丹律师及林少伟律师等为前述中期票据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凭借优质的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助力前述中期票据成功发行,并获得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
本次债券发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发行金额6.5亿元,利率4.00%,期限为5年期(3+2),评级AA/AA,创近半年来全国同评级同期限最低发行价格。
宁德国投作为宁德市具有政府背景、特许经营、城市经营概念、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0亿元。宁德国投下辖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993)、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2019年度,宁德国投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到包括商品房销售、电力销售、养老服务费、委托贷款、典当业务、设计咨询费收入、担保业务、贸易业务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