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助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功发行惠益2019年第三期、第四期和第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惠益三期”、“惠益四期”、“惠益五期”)。
惠益三期、惠益四期和惠益五期均于2019年6月26日以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其中,惠益三期发行总规模为32.9亿元人民币,惠益四期发行总规模为34.55亿元人民币,惠益五期发行总规模为32.77亿元人民币。中信银行为上述证券的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中信信托担任受托机构、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基础资产均为中信银行持有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及相应担保权益。
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携其团队王云松律师、刘佳律师及其他成员为上述证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郭庆律师团队本年度已协助中信银行完成五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