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成律师事务所助力两单资产证券化项目成功发行。
2018年12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农盈2018年第六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该期产品基础资产为不良信用卡债权,发行规模为2.64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03亿元,发行利率为4.28%,评级为AAA,加权平均期限为0.37年。产品由招商证券担任主承销商,上海信托担任受托机构。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庆携王云松、刘佳、陈博建、戴屹琳等团队成员为该期产品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交易结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交易文件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018年12月19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兴业-中交一公局集团应收账款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本单产品储架规模为30亿元,本期发行规模为8.28亿元,发行利率为4.48%,产品评级AAA,产品期限为3年。本专项计划由兴证资管担任管理人,兴业证券担任推广机构,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庆、徐江红携王云松、刘佳、陈博建、戴屹琳等团队成员为上述产品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交易结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交易文件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