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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谦:一位优秀律师的民生视野

作者:林子杉 文/图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4年8月23日

 

        他从胡同里奋斗出来,从教师到律师再到全国优秀律师;他做事专注认真,奔走于北京市的各级人民法院作为特邀监督员履行职责;他作为人大代表,体察民苦,无偿为生活有困难的群众做法律咨询,看到社区里有因为缺钱而耽误学业的孩子,便立刻慷慨解囊。他就是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谦。

特别接地气—— 源于艰苦的生活经历
        上个世纪80年代,苗谦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踏出大学校门,他本可以毫不费力地选择去省直机关做一名公务员,但他却任由自己的法律梦想驱使,做了一名大学讲师。那时,工作虽然符合了理想,但是生活却相当艰苦。在老北京的胡同里,他一住就是10年。

        忆起当年,他仍旧感慨良多。“那时我住在朝阳门外的潘家坡胡同,一间只有六平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冬天水龙头都是冻上的,得每天早晨把事先留好的水烧开,然后浇在整个水管子上,等冰化了才能用水。到了夏天,房子还漏雨,公共厕所里的味道更是让人受不了。”

        然而这些艰辛的过往,从乐观的苗谦口中娓娓道来,感受到的却是满满的正能量。“我觉得正是因为当初住在那种环境里,让我现在做人民代表有了明显的优势——就是特别接地气。”他自豪地说,“这样的经历,也让我特别能理解群众的疾苦和他们在遇到困难时那种急切的心情。”

        也由此,苗谦养成了一个习惯,坚持每月固定时间为驻地群众义务法律咨询,而且主动承担了朝西社区一帮一助学活动的资金。他资助了近二十名贫困家庭孩子上学,共捐款20万元。逢年过节,他都会前去朝西社区,看望、慰问那里的十几户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老龄、残疾等居民,并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

关心城市建设——源于主人翁责任感
        苗谦在大学时修的是经济法专业,从此便与祖国的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结下不解之缘。
关于建设新北京,他对记者说起今年北京两会时他提出的两条关于北京城市建设的议案,“一个是前门三里河水系景观修复工程,另一个是实施王府井步行街地下空间开发”。

        他说这两个事别看好像貌似有些天方夜谭,但实际上现在正是有条件实施的时候,而且时间还很紧迫,所以他必须得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议案。“尤其是王府井,早在20年前就有过整体开发方案,但因故未能实施。目前地铁八号线三期工程为王府井地下空间开发迎来了最好的、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错过了可能会留下永久遗憾。”

        “这些必须得有人去说,做了人大代表就得把大家的事当自己的事做,即使不是代表我想我也会去关注这个事的。” 苗谦的话语中透露出自豪与坚定。

        在成为人大代表之前,他因为业务过硬又擅于做协调沟通工作,曾经被推荐参与过北京几个重要的建设项目。比如对老王府井中央商业区、老西单和老前门的改造;代表中方就当时亚洲最大的单体建筑——东方广场的建设与外资方谈判。2008年申奥成功后,他还参与了建设首都机场快轨的项目论证。

        他认为正是这些经历使他对北京的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特别关注。他非常喜爱老北京的历史文化,极力主张在对旧城的升级改造中,使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

做百姓代言人——源于人大代表的职责
         他做的这些事情,以前是出于一个公民的善良和质朴的责任感,而当选人大代表后,“感觉增添了一份责任,人民把信任交给了我,我就必须为百姓代言。”苗谦说。

        自2006年底有了人大代表的身份,苗谦感觉能做的事比以前多了,自身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大了,他非常珍视这一宝贵的身份。8年来提交了不下50个议案。

        比如关于治理北京大气污染的方案,提出绿色税收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建议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而针对近几年频频出现的高风险、纠纷多的民间借贷现象,他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大量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民间金融”,是因为现有的体系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一味打压,只会让地下钱庄更加猖獗,最终只会伤害实体经济。所以他建议建立“区域民间金融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签署规范的借款合同,由各方自愿申请办理赋予债权强制效力的公证,杜绝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法律的深切信仰
        一聊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律、法院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苗谦很有一番见解和心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此,苗谦显得异常兴奋,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基层群众工作经历和律师经历,对我国的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

       “我呼吁我国的司法机关在社会中要确立权威,要让群众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机关、尊重法律文书。” 苗谦建议在原有的社会普法基础上,强化对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和检察院的独立检察权的宣传,加大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律义务者应依法采取断然的法律措施,包括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维护法律尊严。

         他同时表示应确立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的主体地位和职业保障。“应尽快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强化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加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晋升通道安排。”他说:“法官、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具有特殊的责任使命,所以在他们的薪酬体系设计上,应完全有别于公务员。”

         苗谦对本报记者说:“希望实现对法院、检察院的全面法律监督。”他建议应加强市、区人大对两院的监督,除了以往听取专项汇报的监督机制外,还应使人大常委会及其内务司法委员会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常态化,从而使人大可以根据需要对两院相关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监督。“此外,建议拓宽社会各界监督两院的渠道和平台,比如设立专门的电话,开设院长邮箱,还有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等交互式平台开辟多元的社会监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