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转型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构造——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侦控辩审关系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

         2015年8月22日,大成刑事部和大成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八次高峰论坛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转型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构造——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侦控辩审关系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杂志社联合主办。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先生主持开幕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冯世勇先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肖金泉先生分别致开幕辞。会议根据主题共分为总论、侦辩关系、控辩关系、审辩关系四个单元,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先生、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先生、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李海伟先生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先生担任单元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先生、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先生、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薛淑兰女士进行单元小结发言。最后由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先生做总结发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委会副主任马江涛先生致闭幕辞。本次会议邀请到了中央和地方政法系统、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等部门的权威专家和相关领导,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30余位重量级嘉宾作主题发言和评论,与所有法律人共同分享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研究心得和宝贵经验。大成总部和各地分所70余位律师代表参会。人民日报、新华网、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财经杂志、京华时报、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等多家媒体对本次会议进行报道,正义网直播频道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

        2015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司法人员和律师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各级政法机关要积极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新型关系,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孟建柱要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要的是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本次大成刑事论坛的召开恰逢其时,主题与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内容不谋而合,十分具有前瞻性。本次会议嘉宾的发言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所有重点论题,信息量极大,不失为法律界人士的一次饕餮盛宴。

        大成律师事务所已经第八次举办刑事高峰论坛,此前的论坛邀请的嘉宾多为科研院校以及律界同仁,本次会议乘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东风,与时俱进,更多地邀请到了中央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多名权威专家和相关领导。中央政法系统的嘉宾指出,现在的诉讼制度基本上是以侦查为中心,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在办案之初脑子里没有意识,认识不到所收集的证据将来在法庭上要经过庭审的检验,法律的检验,所以普遍来讲证据质量不高。而检察机关有的时候也没有认真审查证据标准,或者发现了证据有问题,但是迫于案件重大的压力,干脆交给法院裁决,导致法院处在定放两难的尴尬局面。所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具有重要意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改变观念,更新意识,司法机关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公检法各系统嘉宾们的发言自由、热烈、坦诚,从各自的实际工作出发,或代表侦查环节、或代表审查起诉环节、或代表审判环节,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正在做的以及将要做的重要举措。

        作为侦辩关系、控辩关系、审辩关系之中的辩方,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先生、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铮女士、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女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许昔龙先生、大成苏州分所刑事部主任李晓明先生分别从律师的角度出发,结合各自的办案经验,就三方关系发表了主题发言。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先生建议成立法律职业人工会,比如检察官、法官、律师共同成立法律职业人工会,是平等的会员制的工会。比如法官、检察官、律师轮流做会长,在机制层面和心理层面构建一个平等关系的组织。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许昔龙先生表示,作为律师,更关心的是如何从实质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特别是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即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及报送审查批准逮捕时的辩护以及逮捕后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前两项尤为重要,也是最可能常用的,相对来说,逮捕后再成功取保候审的概率要小得多。许律师以所办过的案件为媒介,生动形象地表达了律师在侦辩关系中的实务困境,即:公安机关对辩护律师的取保候审请求,不作任何审查就直接驳回申请;公安机关在向人民检察院报送批捕时不向律师作任何告知,律师也极难掌握公安机关报送批捕的时间;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在接到案件后,在看到相关辩护委托手续后,是否会主动联系辩护人做法不一致;当律师提交了辩护意见,结果是否采纳,不通告律师。许律师建议,能否在侦查机关内部设定一个机构,就是否取保候审问题召开听证会,详细听取一下辩护律师的意见再做决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羁押必要性审理也是,是否设定一个可操作的程序,对辩护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理并答复。侦查机关是否可以在网上设定一个针对辩护律师查询进程的窗口,辩护人能够及时掌握案件报送审查批捕的时间,更及时地行使辩护权,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审查批捕的案件后,如果在案卷中有辩护委托手续及辩护人的联系方式,是否可以主动告知一下辩护人。在辩护人提出意见后,是否采纳,是否将采纳的结果告知一下辩护人。目前司法改革顶层设计还没有看到,但前面提到的一些细节问题,能不能像穿便服出庭受审一样先行解决,方便律师在侦查阶段履行辩护职责。许律师认为,律师的辩护权是否能落到实处,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司法改革的成败。

        公检法系统的嘉宾表示,很多保障律师权利的措施正在以及将要实施,使得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形成的方针口号能够落到实处。比如以审判为中心,更加重视、更加尊重法院的定案标准,更加尊重庭审活动;统一证据标准,以法庭需要的证据,以法庭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为依据;强化法官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的意识;重视非法证据排除;充分发挥庭审在事实证据认定、保护诉权、惩罚犯罪方面的绝对性作用、核心作用;“法官责任制”;贯彻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办案信息化建设,让办案系统更加透明开放;推进“公安执法管理规范”;个案的律师跟公安机关搭建沟通平台;会见预约制度,律师不预约也一样可以会见;案件由法治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警官协会、检察官协会、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建立沟通机制;研究起草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规范,对律师的申诉控告权、会见权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和内部的工作机制;从侦查起诉到审判,都要重视辩解和辩护的意见;法院的裁判,要对辩护意见给予回应;在法庭上,不要轻易打断律师的发言;控辩双方的发言时间均衡等等,这些举措让与会的律师同仁们无比欢欣鼓舞。

        另外一方面,政法系统的嘉宾也要求律师也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准。职业水准不仅是业务水准,还包括道德方面,不能不看证据和事实,上来就是无罪辩护,必须要依法辩护。律师要有效的辩护,不能到庭上任意发挥,要有理有据的提出高质量的辩护意见。律师要理性平和的辩护,要尊重法官,不能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另外,法院系统的嘉宾也强调,现在有人说,法庭不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实际不是这样,法庭对律师的意见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一些重大复杂、有争议的案件,庭后会反复研究,所以建议律师要写好辩护词,要写出有水准的辩护词。大成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平先生很好地回应了政法系统嘉宾的要求,他的发言题目即为“改善控辩审关系,律师能做什么?”徐平先生认为,在大多数案件中,律师常常是作为刑事诉讼中的摆设而存在,开庭审理程式化的现象很严重。“控辩平等,居中裁判”的理想状态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基本没有做到。即使现实残酷,但是律师仍然要有所作为。第一要尊重司法官员;第二要定位自己司法官员帮助者的地位,比如整理法律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检索同类型案例,重视书面意见的表达,在专业性问题上做深入的研究,引入新分析技术等;第三要遇挫不馁,自信坚韧。

        同时,与会嘉宾也提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这一论题并不是新概念,早在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有所规定,之所以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仍然强调,关键问题是法律规定没有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在执行中异化为以案卷为中心,以侦查为中心。很多问题不是立法问题,是执行问题,执行难最根本的原因是理念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法律人任重道远!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的总结:就目前阶段来说,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已经在各种会议上达成了共识,至于大家以后怎么做,体制上怎么改革,制度上怎么改革,还是第二个阶段的问题。很多新东西我们要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步贯彻实施。贯彻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大家要分清近期规划、远期规划。为什么要改革?文件也写了,为什么落实不了?关键问题是司法人员方法论和世界观的问题。控辩审分离的法官居中结构是历史的必然,规律不可抗。讨论结构问题,要按照司法规律和历史发展的大势来理解。今后中国刑事诉讼的发展,就要坚持以法律正当程序为指导理念、指导思想,这种新型的诉辩关系才能有一个牢靠的基础。樊崇义教授同时指出,从律师的地位来讲,一要认识到律师是一个依靠的力量,重要的力量,可以信赖的力量,是一支主力军;二要坚决;三要有所作为。要坚信律师在法治国家建设中是一个主力军的地位!律师在当前诉辩关系、诉审关系、辩审关系中的基本立场就是主力军!如果看作是体制外与体制内要互相配合,这种做法是和基本的诉讼原理相违背的。樊崇义教授的发言高屋建瓴、振聋发聩!在中国几十万计的律师大军面前竖起了一杆大旗,律师同仁们如同打了兴奋剂,更加坚定了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会议期间,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编的《大成刑辩系列丛书》第一本《贿赂案件辩护实务》、第二本《当庭释放——无罪辩护成功案例精选》已经出版,会务组向与会领导、专家、嘉宾、参会人员赠送这二本专著,获得广泛好评。

        会议圆满结束。与会宾朋一致认为,这是一次法学研究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知名律师间的思想交锋与碰撞,对于进一步提升侦控辩审理论研究水平,以及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定位,具有重要意义。尤为珍贵的是,刑辩律师增进了与警官、检察官、法官们的交流,从不同的视角切实了解了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部门实务工作的重点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与之的对抗和隔阂,为以后与之打交道埋下了理解和支持的伏笔。

        第二天,《京华时报》第8版,以《我国拟建律师与警方沟通平台》为题,整版报道了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另外,其他媒体和网站,对本次会议也将做专门报道,正在制作中,特别是《民主与法制》,也将推出专题报道。这次会议高端、前沿、接地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