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国内首个《查封扣押的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及资产处置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2022年11月3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 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 AOPA)正式发布了《查封扣押的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及资产处置规范》(T/AOPA 0041—2022)。





此前,为建立规范有效的查封扣押等特殊情况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维护标准,于2022年8月11日下午,在中国律师博物馆举办了《查封扣押等特殊情况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基本要求》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起草论证会第七次会议。此团体标准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庞巴迪(天津)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起草,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 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 AOPA)提出、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瑶律师带领团队邢若菲律师,邓欣然律师助理等参会,并参与了该标准大纲框架确定、标准初步内容研讨、编制、审议等各环节的工作。

近年来民用航空器因被采取司法措施而导致价值大幅贬值的情形时常发生,当民用航空器遇到查封扣押、依法留置、无因管理等特殊情况,按照标准规范实施封存、停放、维护等措施,持续保持其适航状态,对保持民用航空器的资产价值至关重要。如果对民用航空器没有实施正确的封存、停放、维护等措施,可能导致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损坏或丧失适航性,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会远远超出持续适航管理的费用;反之,如果管理得当,民用航空器可以较低成本快速地重新投入使用,不仅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保持债务人的资产价值。

《查封扣押、依法留置、无因管理等特殊情况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基本要求》团体标准旨在为查封扣押、依法留置、无因管理等特殊情况下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提供规范有效的基础标准,推动查封扣押、依法留置、无因管理等特殊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资产价值保护工作,降低因不当管理造成民用航空器资产的贬值。可支持有权机构、有权处分人、行业协会、商业企业及其他主体等在民用航空器资产管理活动时使用,特别是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特殊动产执行工作的参考依据。

周瑶律师在现场发言,表示该团体标准填补了行业内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民用航空器交易市场逐步成熟,纠纷、违约、扣押的情形时有发生。通常法律是滞后于经济生活的。此团体标准具有指导价值,其能够参与其中是法律人的自豪,很荣幸能够为行业发展献力。大成律师团队通过付出的努力在此次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中实现了自我提升和成长。

会议的最后,AOPA协会向现场参会的起草人专家颁发了起草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