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成功发行。本次债券主体评级AA,债券期限3+2年期,债券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7.0%,由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长沙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英律师和王莉律师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此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2019年4月30日,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成功发行。本次债券主体评级AA,债券期限3+2年期,债券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7.0%,由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长沙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英律师和王莉律师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此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