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洛银金租”)首期金融债券“18洛银租赁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主体评级与债券评级均为AA+,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7亿元,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售,获得了市场高度的认可,超额认购2.34倍。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6%,创2018年以来同级别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票面利率新低。
洛银金租成立于2014年12月,由洛阳银行牵头设立,注册资本16亿元,是全国第三家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是河南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其成立填补了河南金融租赁行业的空白。本期债券是洛银金租首次发行金融债券,也标志着洛银金租成为全国第三家成功发行金融债的城商系金融租赁公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等问题。
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李影影律师及其团队成员陈骏茹律师、陈健律师等为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协助起草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确保本次金融债券发行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