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在境外发行三年期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单笔发行规模最大,也是市场上同类债券中认购规模最大的境外债券。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黄夏敏律师、高级合伙人范兴成律师和南宁办公室合伙人李新利律师带领项目组成员,作为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对发行人及其附属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海外招债说明书和海外发债交易文件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等。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投资企业,由自治区国资委全资持有。此次发行由光银国际、建银国际、工银亚洲、国泰君安和星展银行等知名金融机构作为全球协调人在本项目中全程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