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长江材料成功在股转系统挂牌

        7月28日,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证券简称为“长江材料”,证券代码为833138。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范兴成律师、重庆分所黄玉玲律师及闫克芬律师为长江材料的本次挂牌提供了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长江材料是国内大型专业覆膜砂生产供应商及废旧砂资源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原砂开采与加工、覆膜砂生产、砂芯生产、废旧砂再生处理、辅料生产的能力,形成了原料自给、产品生产及延伸制造、废砂循环利用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公司现拥有10家子公司,其中6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人民币7835.41万元,总资产人民币72812.85万元。

        长江材料前身成立于1958年9月24日,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历史沿革历经了集体企业、集体与国有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阶段。该公司历史久远,历史沿革极其复杂,本所组建了专业团队为其历史沿革进行了专项核查,并依法进行了公示,最终取得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全面确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中心在对长江材料的反馈意见中反复诘问长江材料的历史问题,本所律师严格依照长江材料历史沿革中行为当时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告知我们的解决路径,以及为防止历史遗留问题存在潜在纠纷,选择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确认公示期无异议后,本所律师再逐级上报至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对长江材料的历史沿革遗留问题进行确认。尽管长江材料本次仅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鉴于该案件极为复杂,本所律师严格按照境内IPO的要求对长江材料进行全面核查,最终成功挂牌。该公司挂牌过程中,大成律师团队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从事证券业务规范》对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要求,对长江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和验证,特别针对其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验证及处理方法,得到各方中介机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