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律师成功辩护 滥用职权案重审改判无罪

        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王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王某不服,委托大成厦门分所张海勇、雷震球律师担任辩护人,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发现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被告人王某在执行案件中均依法履行职责,没有故意超越职权的行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损失与王某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王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接受了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集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期间,两位律师向法庭申请调查取证、重新鉴定。庭审时,控辩双方进行详细的举证质证,两位律师一一指出公诉方证据之间的矛盾点,法庭辩论更是唇枪舌战、激烈交锋。最终法院采纳了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2011)集刑初字第40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王某无罪。

        本案历经多个程序,耗时五年,张海勇、雷震球律师多次讨论分析案情,申请调查取证和重新鉴定,从多个角度制定辩护方案,充分运用辩护技巧和娴熟的法律理论,据理力争,最终改判无罪。

        本案的成功辩护,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辩护人高超的专业能力和敢于坚持真理的职业素养,再次为大成刑辩律师团队增添佳绩,极大地提升了厦门分所的专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