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律师为阳光保险发起设立泓德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5月6日,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德基金)成立后的首支基金----泓德优选成长(基金代码001256)公开向社会发售。泓德基金注册资本人民币 1.2亿元,由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德晓以及其他四家企业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其中第一大股东王德晓持股26%;阳光保险集团持股25%,为第二大股东。该基金于2015年3月3日注册成立,3月12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泓德基金是国务院2013年12月《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的规定和去年6月证监会《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专业人士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新规出台后,引领公募基金新变革,基金行业诞生的首家主要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专业人士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也是基金行业第二家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刘新德组织叶红坡、刘勇、徐洁等项目团队律师,为阳光保险集团参与发起设立泓德基金提供了股东背景尽职调查、审查法律文件以及向保监会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